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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看到了一個串連活動,讓我開始思考關於死刑是否應該存在的議題。

直覺來說,我會願意站在受害者的這一邊,我更關懷的是這群傷心的人,

他們應該怎麼辦?

前陣子法務部長在媒體前的言論讓我看了皺眉許久....

願意代替受刑人接受死刑?

簽署了執行死刑的公文,她就像劊子手?

................

討論這樣的議題其實是很沈重的,

但再怎麼沈重,可有想過那些背負著親友死去,面對未來不知道如何

是好的受害家屬?有比那些更沈重的嗎......

相較之下,我們能再這邊自得其樂的討論死刑是否應該廢除,

都是天大的萬幸~


反對死刑的人認為,國家懲罰殺人的行為,那為什麼國家的權力可以大到殺人?

你偷人家東西,國家法律不會叫你去反偷他們家的東西,來撫平你的傷痛。

你騷擾別人,國家法律也不會叫你反過頭去騷擾對方,來撫平你心中的創傷。

那為什麼殺了人,國家法律叫要你以命還命???

也有人認為,一個人再怎麼壞,他一定也有光明的一面,只要有,我們就應該寬恕他。

這些說法乍看之下都非常合理,

但是今天,真正要用到這些法律的人,不是吹著冷氣打著字,或者批改公文,

或者下班後有一個美滿家庭的人們啊....

需要用到這些法律的人,是一個個破碎故事背後的親人;
是ㄧ顆顆即使破碎了,但仍要勉強精神,對抗兇手的強壯心臟!

他們所組合起來的傷心絕望,與希望司法給他們一個答案的心,
是什麼偷東西啦,性騷擾....這樣的例子可以相提並論的嗎?
(當然,遭到上面的被害者,其實也是很可憐的)

會被法律三審定讞的罪行,不是單純的"做了壞事",

那些刑案現場的血跡斑斑,以及行兇背後的變態思想,甚至那種藐視人身而為人的冷血....

這些污穢黑暗的地方,居然還必須看到他們的光明面!!

有些人想當聖人或者清高的人,但不代表他們就真的是聖人!
有些人想用自己的方式主持正義,用合法的法律制裁罪犯,也不代表他就是劊子手!

世界不是非黑及白的。

哎......

每次看到那些恐怖駭人的殺人故事,姦殺,虐待,支解,棄屍,活活打死,血泊.....

我就不明白,那些已經這麼難以生存下去的受害者家屬,到底為什麼還要爭取社會對他們的支持?

我們理應給他們這些支持的,不是嗎?

死刑,若能消失,那當然是最好.....

可是我希望那是因為“沒有需要死刑的事件"

而不是眼睜睜看著已經耗時多年,早已定讞的案子,尚且苟言殘喘著。

相信人性?

還不如相信.....

相信什麼好呢?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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